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的暖心回响
2025-01-16 17:13:11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周玉意 | 作者: | 点击量:10020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王青青 熊智林)“医生的工作是治病救人,社区矫正工作也是治病救人。”1月14日,缓刑考验期满的社区矫正对象戴某某将一面印有“说法育人有方法,有爱有德在心中”的锦旗送到溆浦县社区矫正执法队四中队驻地。他说:我刚开始不学法,不懂法,以致犯了罪,就是我的思想灵魂生了病,我接受教育改造,学会用法懂法,从此以后就不会再犯法了,所以我一定要来当面感谢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两年来对我的帮助教育。
戴某某向溆浦县社区矫正执法四中队赠送锦旗
戴某某曾因犯介绍卖淫罪,被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,缓刑两年。自2023年1月15日起在溆浦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四中队执行社区矫正,2025年1月14日矫正期满解除社区矫正。
在接受矫正期间,溆浦县社区矫正机构坚持“因人施教、一人一策”原则,为戴某某制定了详尽且具有针对性的矫正个案,精心规划了学习课程,涵盖法律知识普及、道德修养提升以及职业技能培训等多方面内容,帮助其顺利矫正。
近年来,溆浦县社区矫正机构始终坚持“以人为本”的原则,坚持主动监管与教育转化相结合,提升教育帮扶工作质效,促进社区矫正对象提升法律知识水平和守法意识,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,助推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,不断推进矫正工作规范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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